山东:第十五批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通知、第十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通知关于组织推荐省级第十五批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组织推荐省级第十五批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产品在生产、制造、加工、质量把关和降低消耗、成本等方面具有专有、独特的技术或人才。其专有技术表现为产品在同类同型号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或卖价,产品市场占有份额须达到前三名、批量卖价最高的、质量最好、寿命最长或消耗最低的方能认定为专有技术。 2、企业获得国家专利局受理并授权的实用、发明专利技术每年达到5件,前三年已累计达到15件(其中发明专利超过5项)、且专利技术已在产品中应用。 3、生产技术是省内同行业内独有、独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包括引进后消化吸收的技术。 4、研发中心在企业为独立或单设,具有研发设施、设备仪器和人才,研发成果已通过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并转化为生产。 5、申报的企业必须是按国家届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企业的公司法人企业,且未被其他部门认定或命名为技术中心。 近两年发生过安全、环保事故;有不良信用记录和其他违法违规受处罚的企业不得申请“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市按照鲁中小企办字[2011]3号和鲁中小企局函[2017]59号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申报及初审推荐工作。 2、申报企业如实填写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表,并附证明材料。各市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填写《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正式行文连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3、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过期提交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荀 电话:0531—82037277 电子信箱:zhangxun@shandong.cn 附件: 1、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表.doc 2、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2019年4月1日 关于推荐第十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组织推荐第十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任意一项专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 2、已公布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5、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企业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企业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创新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适应或创造消费新需求,拥有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新的竞争优势。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拥有近2年内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技术。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市按照要求做好企业申报及初审推荐工作,认真组织申报企业填写《山东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申报书》(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承诺书),各市汇总审核后,填写《2019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正式行文连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过期提交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荀 电话:0531—82037277 电子信箱:zhangxun@shandong.cn 附件: 1.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doc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 4.第十批山东省“专精特新”推荐企业汇总表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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