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1、采油厂基本情况 河口采油厂位于东营市河口区和滨州市沾化区,主要是原油开采,年产原油约200万吨,生产工艺主要是将原油从地下采出,通过管道输送至集输大站进行油气水分离处理,整体生产工艺为密闭式流程。 河口采油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按时缴纳环保税。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要求,无环境违法事件发生,未受到公众环境意见投诉。 河口采油厂2020年7月16日取得东营市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370500864731206W002U,有效期限为:2020年7月16日-2023年7月15日止。河口采油厂在河口区域共有507台加热炉,燃料采用天然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加热炉属于登记管理。加热炉排放标准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2020年9月22日取得滨州市沾化区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370500864731206W001W,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9月22日-2023年9月21日止。河口采油厂在沾化区域共有166台加热炉,燃料采用天然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加热炉属于登记管理。加热炉排放标准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 2020年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和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区分局分别进行了备案,备案文号为370503-2020-009-M和3716032020006-L 2、采油厂产排污情况 (1)废气 采油生产过程中废气来源于加热炉,加热炉燃料均为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加热炉排放标准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烟尘: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 mg/m3。 (2)废水 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采油废水,目前采出液经三相分离、大罐沉降等深处理后全部达标回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单位处理合格后外排。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产生的一般固废由具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泥砂、废防渗布、废润滑油,收集后交由具资质的东营华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4)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主要产噪设备为注水泵组、注聚泵组、输油泵组等。 设备选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振、吸音隔声设施,控制噪声源头。同时,给岗位员工配备了耳罩、耳塞,要求工作中必须佩戴,减少员工接触强噪音现场的时间。对部分噪音现场做吸音处理。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噪声对厂界贡献值能够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4类标准要求。 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1)原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料为破乳剂,2020年采油厂消耗破乳剂733.75吨。 (2)能源消耗 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耗及天然气消耗。2020年采油厂共消耗电能46214.73万kw.h,消耗天然气1252.98万立方米。 (3)产品产量 采油厂主要产品为原油、天然气。2020年采油厂产出原油196.45万吨,产出天然气7756.99万Nm3。 4、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公示期:2021年4月20号-2021年5月19号 公从提出意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5、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河口采油厂 联系人:于军 联系电话:0546-8571460 电子邮箱: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华澜 联系电话:0546-8330597 电子邮箱:sdwanh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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