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网上公示

    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的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下达2021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1]75号)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为清洁生产重点企业,需要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于20214月委托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咨询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2110月通过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0221月完成了本轮审核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完成了全部可行方案,并投入运行。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工作取得的成果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一、审核成果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4 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2 个,中高费方案2 。已实施方案共投资828.35 万元,产生经济效益228.16 万元/年,方案实施后年节约电13.2 kWh/a;节约蒸汽1547.16t/a;节约用水1600t/a,年减少VOCS 排放量187.62t/a

    审核后,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根据企业202110月环境监测报告(编号:RH20211001231),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污水排放、噪声均符合许可证浓度限值要求。审核后,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了《清洁生产标准石油炼制业》(HJ/T 125-2003)中规定的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二级)。

二、联系人及方式:

审核企业: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维杰      联系电话:0546-2953820

三、公示时间:

2022213日至2022313


文章分类: 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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