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亚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节能验收公示

公   示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文件要求,结合山东亚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1,1-二甲基乙胺项目、10000吨/年乙酰舒泛钾项目(一期)改建6500吨/年三聚氯氰、2000吨/年肌酸及其衍生物项目节能验收具体情况,现将项目节能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如下:

2025年7月-8月,山东亚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组成节能验收工作组,对山东亚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1,1-二甲基乙胺项目、10000吨/年乙酰舒泛钾项目(一期)改建6500吨/年三聚氯氰、2000吨/年肌酸及其衍生物项目进行节能验收并做出验收结论如下:

表1 节能验收情况汇总表

验收项

验收结果

项目建设方案

技术来源及建设方案均未有较大变动,验收合格。

主要用能设备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设备的数量和参数稍有变化,主要耗能设备没有变化,验收合格。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与节能审查意见一致,未有变动,验收合格。

计量器具配置

计量器具配置与节能审查意见一致,验收合格。

能效指标

本项目无适用的生产能耗指标,指标优化仅统计能源消费情况,节能审查报告中年新增能耗当量值5879.36tce,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4260.86tce,满足节能报告中相关要求。

综合能源消费量

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较节能审查意见批复量有所减少,变动幅度未超过《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第十五条: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水平,验收合格。

山东亚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1,1-二甲基乙胺项目、10000吨/年乙酰舒泛钾项目(一期)改建6500吨/年三聚氯氰、2000吨/年肌酸及其衍生物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符合2023年1月17日,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关于山东亚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1,1-二甲基乙胺项目、10000吨/年乙酰舒泛钾项目(一期)改建6500吨/年三聚氯氰、2000吨/年肌酸及其衍生物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东审批投资〔2025〕37号)要求,不存在《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第十三条中节能验收结论应为“不合格”的八种情况,节能验收“合格”。

项目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计量器具、综合能源消费量等指标均与节能审查意见基本一致,未有较大变动,验收合格,建议严格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落实项目的各项验收项目,尽快投入运行。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项目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8月11日——8月18日。

山东亚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国良   17754653656

2025年8月11日


文章分类: 协会动态公告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