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文件要求,结合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再生铜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节能验收具体情况,现将项目节能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如下:

2025年5月,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与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组成节能验收工作组,对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再生铜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进行节能验收并作出验收结论如下:

1 节能验收情况汇总表


验收项
验收结果
项目建设方案
技术来源及建设方案均未有较大变动,验收合格
主要用能设备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主要耗能设备类型等没有变化,验收合格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与节能审查意见一致,未有变动,验收合格
计量器具配置
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的要求,验收合格
能效指标
项目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0.55tce/万元,低于节能报告中《东营市产业发展和项目布局指导目录(2020年本)》东营市新上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61tce/万元的指标要求。
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84.92kgce/t,低于《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3-2023)表2 粗、杂铜冶炼工艺铜冶炼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中粗铜冶炼工艺部分阳极铜工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粗铜-阳极铜)一级指标要求(≤140kgce/t)。符合要求,验收合格
综合能源消费量
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较节能审查意见批复量有所降低变动幅度未超过节能审查批复10%,验收合格


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再生铜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符合20211027,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再生铜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备案)意见》(鲁发改政务〔2021139号)要求,不存在《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第十三条中节能验收结论应为“不合格”的八种情况,节能验收“合格”。

项目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计量器具、综合能源消费量等指标均与节能审查意见基本一致,未有较大变动,验收合格,建议严格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落实项目的各项验收项目,尽快投入运行。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项目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

公示时间:525日—64日。

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18766114252                    联系人:商工 18954616350

2025年5月25日                              2025年5月25日


文章分类: 协会动态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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